青岛这下又火了,不是青岛的旅游火了,也是青岛的海鲜火了。

六旬大妈走路时突然转身,撞到了身后的男子后倒地骨折,经法院多次调解,男子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距离,赔偿大妈7000块钱。
注意一点,是大妈撞到身后的男子,不是男子撞的大妈。
有网友戏谑的说:这次的判罚又创造出了新名词了。
据青岛中级法院披露的这起案件,大妈在人行道上边走边打电话时突然毫无预兆地转身折返,与后方正常行走的男子碰撞,大妈骨折构成十级伤残。

这位男子招谁了,惹谁了,祸从天降,自己被撞了不说,还要赔偿7000元。
法院的说法是,该男子未与行人保持安全距离。
新鲜事年年有,今年特别多。
从一件件的事情中,你品,你细品。
你没有听错,也没有看错,走路也要保持安全距离。
有网友说了,这安全距离过去也没说过啊!
到底是一米、两米还是三米。
以后出门需不需要带上米尺,走路是不是得按标准公分走啊!

还有网友说:现在该吃吃,该喝喝,等老了就上大街上撞人去,反正撞伤就有补偿,比上班强多了。
假如说有这样的事情,生病的老人都出去碰瓷去就是了。
彭宇案告诉人们一个事情,那就是"扶不扶"的问题,弄不好就脱不了干系。
这件事情又告诉人们一件事情,看见老人扭头就跑,不离十米二十米不算完。
更让人觉得荒唐的是,为什么这个案件能够被披露出来,因为青岛中院觉得这是一个优秀案例。

南京彭宇案的王浩法官见了这次判案的韩法官,估计也得叫声"兄弟,还是你牛!"
当年的彭宇案让人们的道德观倒退二十年。
如今老太太转身撞人案经调解赔偿七万,又会寒了多少人的心。
青岛转身撞人案让走路都成了高风险行为。
当法律过度保护"弱换群体"而忽视常理,最终伤害的是社会互信。
再说的严重一点,那就是社会道德的滑坡。